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——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
时间:2021-06-04

近日,省药监局印发《关于优化药店审批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》,对我省优化药店审批服务、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。

一是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;

二是取消开办零售药品企业筹建审批,申办企业符合开办条件,按要求提供材料,即可申请《药品经营许可证(零售)》的核发;

三是进一步压缩许可审批时限,优化审批事权,原则上,《药品经营许可证(零售)》的核发、变更、换证等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(含现场核查)不多于12个工作日;

四是有序推进执业药师注册管理“市县同权”,推动执业药师注册就近可办、全省通办、全程网办,高效办理执业药师注册业务;

五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,对私自降低标准审批、缺流程审批、超时限审批等违规操作人员,一经发现,通报批评,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处理;

六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一旦发现不具备许可条件的药店,及时调查取证,通报发证机关撤销其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;

七是加强信息互通,形成监管合力,积极搭建信息互通交流平台,及时传递审批信息和日常监管信息,共同护佑人民群众用药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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